嫁给“精神病人”只为北京户口?

时间:2012-06-11 10:25   来源:西安晚报

  为了落户北京,外地女子王某与精神病人小张登记结婚,被小张监护人发现,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确认婚姻无效。(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9版)

  明知道对方是精神病人,竟然还要嫁给他,与其说嫁给精神病人,不如说嫁给“北京户口”。在人民网论坛上,有网友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我的孩子是北京户口,在北京上学,按目前农民工子弟学校小学学费600元/学期、中学1000元/学期计算,仅9年义务教育阶段我就能节约13200元;如果能参加“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每年交10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17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障;如果我暂时找不到工作,我们全家四口将获得北京市每月300多元的低保金……但是,如果我不是北京户口,而在北京生活,这些都享受不到。在全国而言,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差别是33万,“对于特大城市来讲,甚至上百万,一般来讲大城市是50万以上,中小城市是十几万。就北京来讲,差别现在是百万以上了。”北京户口有如此动人的福利,嫁给精神病人获取户口,又何奇之有?

  为取得北京户口与精神病人结婚,这个女子很傻很天真,可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她吗?我们难道不知道现行户籍福利所带来的困惑,又有几人能够抵抗得住户籍制度的诱惑?目前,在武汉地区高校或人才服务机构超期空挂户口、档案的大学毕业生累计超过10万。这种现象并非武汉所独有,在全国许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大学生和这位嫁精神病人的女子又有多少区别?

  剥离户籍福利,才不会有嫁“精神病人”的荒谬。(文/前溪 图/李宏宇)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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