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二元户籍下的不平等标识

时间:2012-06-11 14:26   来源:山西晚报

  为了落户北京,外地女子王某与精神病人小张结婚,被小张监护人发现。海淀法院已判决确认婚姻无效。

  此事足见北京户口的诱惑力之大,亦折射出二元户籍体制下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缺失。现实中,因户口制造的社会矛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

  当前需要面对的事实是:移居城市的农村人口群体中大多数人至今仍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而是一个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候鸟式”群体。他们囿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边缘化,其生活质量、医疗保障、教育、工资收入等缺乏保障,实际上处于一种“夹心层”的境地,受到制度和社会的排斥,不能融入城市主流,成为对土地没有感情、在城市又不被接纳的底层群体、弱势群体、边缘化群体。

  表面上看,破解半城市化问题,是要解决保护迁移到城市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使农民工享有应有的公共服务等问题,而实质则是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产业工人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城乡关系的问题。城市化的完整含义应该是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让进城就业的农民在城市定居,并享有城市居民享有的一切。有识者早已指出,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半城市化,与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其上的一系列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安排密切相关。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最大的一个“坎”。迈过这个“坎”,城市化才能有质量,社会的发展才能稳定和平衡。

  《中国发展报告2010》指出,进城农民不应该是身份上属于农民,职业上属于工人,也不应该是地域上属于城镇,职业上还是农民,更不应该是大规模、长期化、一代接一代的流动就业。在实践中,不妨以落实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放开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取消以身份为识别的隔绝制度或政策,进而降低城市化的成本,包括降低就业成本、居住成本和教育成本,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条件下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得了、留得下、过得好”。

  解决半城市化问题,除了制度建设、行政作为等宏观举措外,还要充分估计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过程中的具体困难,采取更加综合的措施、调动社会力量的支持,通过政府、组织和个人三方面的共同努力,缩短其城市化进程的过程。政府应在流动农村人口城市适应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社会组织应发挥辅助作用。至于农村人口自身,则应不断转换观念、提升文化水平及整体素质,为完全适应城市做好准备。反之,如果边缘化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就有可能转变为社会结构性问题,会产生一个规模很大的缺乏归属感的人群,游离在城乡之间,更多的社会问题将会随之而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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