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非农”户口

时间:2012-06-13 10:2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01年,市里出台了新政策,凡是企业合同工以上的农村在外工作人员,都可以将家属子女的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那时还是种地上交“三提五统”提留的年月,我以企业合同工的身份在镇机关工作,家里的农活帮不上,妻子自己种着十亩薄田,累死累活一年下来,除去统筹提留,所剩无几。如今有了转非政策,我毫不犹豫地将妻子和儿女转为“非农业户口”。

  然而,随后的问题接着就来了:原先的土地被村里抽回去了。妻子转了“非农业”,却没有人考虑安排工作。没有了土地,又没有工作,日常的生活咋办?生活消费、孩子上学都需要银子,仅靠我那点微薄的工资收入简直是杯水车薪。之后,就给妻子在乡镇企业找了一份工作,但工资还是少得可怜。几年之后,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蹭蹭地上涨,非在编人员的薪水却“岿然不动”。干着同样的工作,因为身份问题,却享受不到同样的报酬,“同工同酬”只是停留在台面上和纸面上的一句空话。

  想彻底改变自己的现状,但年龄已过不惑之年。自己不愿放下多年来熟悉的营生改行,重新找工作单位而年龄又偏大,再到一个新的单位,原先的积累就几乎为零。最主要的是,没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待遇全凭领导一句话。而领导在非在编人员身上的待遇安排又很难与“同工同酬”这一理念接轨。尽管你做的工作是一个在编人员一辈子努力也达不到的水平。

  也相信“人挪活,树挪死”,几年后,带着满腹心酸毅然弃镇搬家进城,再找一份工作糊口,我自己的境遇稍稍改变。然而,一连串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先是,妻子找工作难,不工作,又难于支撑一个“家”。女过四十,找工作难上难。再是,居无定所,房价直线上涨,这对一个毫无资本积累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而近几年市里出台的廉租房政策,户口要求必须是城区四环以内的城镇户口,这样我们在乡镇的城镇户口便“无效”。孩子大了,上大学,又是一笔不菲的资金。

  此时就想,我们赖以生存的那点土地已非我所有,而我当时全家办理了“农转非”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三提五统”也不再收取,那么,我的“非农业户口”竟没有一点实际意义,再“非”转“农”已无可能。呜呼!当初何须“农转非”,换了一张遗憾终生的“非农业户口”,成了“姥姥不痛,舅舅不爱”边缘人。

  类似境况的家庭不独我一人,期待着社会政策有所变革,向像我等一样的人群倾斜。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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