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中式卷烟技术”著称的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去年底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日前近百名院士联名致函中国工程院,要求重审谢剑平的院士资格,工程院目前还没有做出回应。谢剑平的院士资格能否取消尚不得而知,但一名倚靠烟草行业,带有强烈烟草及附加产品销售动机的研究者能够获得国家科技研究的最高荣誉,这绝不是谢所研究的“中式卷烟技术”的成就,而是“中式控烟”的尴尬。
本来,单纯从技术层面上说,我们这些门外汉无力也无权对谢院士的研究妄加评论,但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明文规定可以做出常识性的判断。谢剑平所做的“降焦减害”研究,以及所谓引入中草药研制的“神农萃取液”,与公约的精神是完全抵触的。如果其研究真的有效,那么,国际控烟组织就应该修改规定,提倡以“柔和淡味”的“中式烟草”替代“重口味”的“国际烟草”,谢院士的研究就可以造福全世界烟民了。但谢剑平并没有为其成果在“减害”方面的实际效果提出临床的有力证明,倒是有学者有理有据地直陈谢的研究是“骗局”,而谢所津津乐道的“效果”却是其明显的“中式调香”后的口感(这正是《公约》最明确反对的),以及其如何救活一个烟草企业及创造数千亿的销售收入云云。全世界都在强调控烟,我们却在奖励如何巧妙地卖烟,这岂非笑话?
这样的笑话,我们已经闹了好几出,2008年在南非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中国就得到过控烟不积极的“嘉奖”——“烟灰缸奖”。这些笑话抖开的是:烟草专卖局和烟草总公司本来就是一家,而控烟的部门,居然也和卖烟的同属一个部门。这样,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企业利益,以及研究部门和研究者的各种利益就纠缠在一起,形成共同体,罔顾民众的身体健康来换取短期经济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控烟的宣传很难落实,甚至都不能得到学术界的基本认同,不少学者居然以“有利于国家建设”为其辩护,可见在科技伦理的认知上发生了偏差,也反映出院士遴选机制上的问题。虽然有程序上的两轮投票,但院士的评选多是外行评内行,判断的依据是曾完成多少项目获得什么荣誉,而各种评奖又掺杂了太多学术以外的因素,那些“亦官亦商亦‘儒’”者往往得天独厚,脱颖而出。以谢剑平为例,他与政府部门、烟草企业关系密切,其“中式卷烟技术”、“口感第一减害第二”,与其说是研究的方法,不如说是市场的卖点,本来就非严谨的学术研究,它得以立项,并由此使研究者暴得名利,反映了 “酱缸式学术”的状况,是“学术”的笑话。
最后想强调的是,不管如何“中式”,都必须遵守统一的规则。不讲规则的“中式”都是忽悠,最终都是笑话。(刘国强 四川外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