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管理条例配套措施将制定出台

2013-02-01 10: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范乐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1月30日透露,随着《征信管理条例》的颁布,下一步央行将出台《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定。

  王煜表示,3月15日起实施的《征信管理条例》属于原则性法规,下一步央行将制定实施包括《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个人及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配套规定。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征信行业发展属起步阶段,目前我国有包括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内的数家征信机构。根据《条例》,个人征信机构可在《条例》颁布后的六个月内申请征信许可证,企业征信机构可在3个月内申请许可证。

  另据央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1月30日介绍,央行征信中心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八年来,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和8亿多自然人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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