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规对国内银行短期影响有限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总体来看,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据透露,待年底巴塞尔委员会公布资本监管改革最终方案后,银监会将适时出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总体框架和路线图。
自成立以来,银监会一直高度关注银行资本风险,按照“资本质量和资本数量并重的原则”持续加强资本监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密切跟踪国际资本监管制度进展,在本轮资本监管改革最后阶段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国际监管标准,维护国内银行业核心利益;此外,将结合国情和中国银行业现状,对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各项标准进行认真测算和开展实证研究,为制定国内具体的资本监管制度做好准备工作。银监会还将与国内银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听取国内银行对银行监管改革的意见,指导国内银行逐步向新标准过渡。
据介绍,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大、中、小各类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1.1%,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超过80%。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结果表明,按照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在新兴经济体中也位居前列。
9月12日,各国中央银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就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达成了共识,并初步拟定了一份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为4.5%,一级资本最低要求为6%,总资本最低要求为8%。此外,还明确了资本留存超额资本和反周期超额资本,分别为2.5%和0-2.5%。据介绍,设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是为了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本用于吸收经济压力时期的损失,并规定银行必须用普通股来满足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为一个区间值,只有当出现系统性贷款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需计提反周期超额资本,大多数时期反周期超额资本为0。
此外,为防止过快实施更高的资本标准影响全球经济的复苏,巴塞尔委员会要求,自2019年开始正常条件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7%、8.5%和10.5%。(记者 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