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中金所作为国内第一家采取公司制运作方式的交易所,在合约设计、业务规则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规则制定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开性,提高了规则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中金所此次修订并重新发布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和境外金融期货市场的成熟做法,并广泛征求投资者、会员公司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
2007年4月30日至5月11日,中金所曾就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计收到反馈意见130余份,其中来自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反馈意见20余份,来自个人投资者的反馈意见100余份,反馈意见较为全面的涉及了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制度。中金所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业务规则,于2007年6月27日对外发布。
在规则发布之后,中金所根据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的整体安排,继续推进包括业务规则完善在内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仿真交易开展情况、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情况和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国际金融市场最新动态,启动了业务规则修订工作。在此期间,中金所通过走访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倾听投资者、会员和业内专家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对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高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保证金、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和强制减仓等风险管理制度;为落实有关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强化相关监管措施和要求,丰富了交易所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为充分实现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作用,更好服务于现货市场,进一步优化交易编码和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修订方案,并于2010年1月19日就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1月29日,共收到反馈意见33份,其中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的意见8份,个人投资者意见25份。
从此次征求意见情况看,由于前期已经较为广泛的征求并吸取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和机构普遍认可、支持中金所设计的合约、修订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认为此次合约设计和规则修订贯彻了确保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安全运行”的精神,顺应了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对金融市场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的趋势,有利于股指期货的功能发挥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符合当前在我国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条件下建设金融期货市场的要求。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中金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主要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及采纳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