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签署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MOU)后,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可登台投资台股;台当局“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29日公布,台湾投信业可赴大陆申请QFII,投资大陆股市。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是在实施QFII制度开放海外专业投资机构来台之后,才陆续开放海外一般法人、自然人投资台股。投资上限也是逐步放宽。岛内QFII制度实施期间,一度规定外资投资单一公司有比例限制,全体外资持股也有限制。
应对全球化开放策略,台湾为步入已开发地区做准备,QFII制度走入历史。台湾QFII制度取消后,外资机构原本30亿美元的投资额度上限已不复存在,投资台股再无金额上限。外资法人机构只需向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投资登记即可,汇入资金也无太多限制。因此在岛内QFII制度废除后,出现钱在户头却不投资台股,趁机炒汇现象。
依台当局现行规定,外资涉嫌炒汇不买股,台当局“中央银行”、“金管会”多施行道德劝说,严重才会注销投资台股身份,目前为止未有注销登记实例。(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