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第四家台湾险商获合资牌照 筹建期为1年

2008-02-22 09:53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胡珊珊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人寿”)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筹建合资寿险公司的申请昨日正式得到保监会的批准,台湾人寿成为内地第四家台资保险商。

  保监会批文称,即日起准许台湾人寿与建发股份组成筹建组,负责具体筹建事宜,筹建期为1年,同时台湾人寿保险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据建发股份日前公告透露,该公司与台湾人寿共同投资2.4亿元人民币设立人寿保险公司,分别持股50%。同时合资公司总部选择设在厦门。

  与同在祖国内地发展的台湾地区的其他兄弟公司相比,台湾人寿的“扩张故事”要曲折得多。据了解,在建发股份之前,台湾人寿曾与南方航空、长虹电器等多家企业商谈组建合资寿险公司事宜。此外,2006年初,当中国人寿集团公司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有意出让上海中保康联人寿时,台湾人寿也有意与上海国际集团联手接盘中保康联人寿的所有股权。不过,随着上海国际集团的退出,台湾人寿也选择另起炉灶。

  加上台湾人寿的合资牌照,目前,已有4家台湾保险公司拿到了在内地展业的4张合资牌照,其他3家公司分别为台湾国泰人寿、新光人寿、台湾国泰世纪产物保险。4家合资公司分别为3家寿险公司和1家财险公司。(李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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