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融机构捐款给政党须报董事会通过

2010-07-27 0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为避免金控公司及银行再大慷股东之慨,偷偷拿股东的钱捐钱给政党及公益团体,台“行政院金管会”指示,未来金控和银行对政党及公益团体捐赠,必须报请董事会通过,且必须对外公开揭露,防止利益输送。

  据报道,为了提升金控银行捐款的透明度,金融界人士表示,台“银行公会”于29日将召开理监事会议,讨论“金控公司及银行治理守则”修正草案。理监事会通过后,“银行公会”将呈报“金管会”,最快年底前就可望上路。

  金融人士表示,目前各金控、银行对于政党或公益团体的各项捐赠,只要金额在董事长、总经理权限以内,都不必报董事会通过,很容易发生金控公司高层、老板,或银行高层主管慷股东之慨,捐赠给特定政党及公益团体。

  公股银行主管透露,过去不少县市政府或公益团体、政党,甚至当局高层,以帮银行“打形象广告”等名目,向各大银行开口要钱,“赞助”的金额少则200至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多则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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