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合作持续探路受关注

2010-03-08 09:28     来源:新华网     编辑:程轶文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陈键兴)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年初正式生效标志两岸金融合作将展开实质运作,两岸业者均表现出积极姿态,但目前大陆银行赴台设立分支机构还有待台方管理办法出台。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两岸金融合作如何持续稳步向纵深“探路”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一项课题。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兼招商银行董事长秦晓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招行已提出在台湾设立代表处或分行的申请报告,但目前还未得到相关批复。他还透露,招行对在台设立分支机构功能的定位是服务两岸经济活动,包括服务两岸贸易和项目投资等,主要是从事批发银行和贸易融资业务。

  秦晓说,招行不会与台湾银行竞争台湾本地市场,目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进一步了解两岸经济活动的需求,对可能开展的业务进行可行性论证。

  记者通过岛内财经媒体了解到,对于台湾金融主管部门拟定的3项两岸金融业往来许可办法,台湾行政机构日前已完成初审,有消息称最快可能在一周内对外公告。

  事实上,MOU生效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大陆银行都表达过赴台设立分支机构的意愿,中国银行表示已提交申请。据了解,有多家大陆银行的研究部门正在对赴台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和动态跟踪。某股份制银行研究员表示,两岸经贸往来日趋频繁所衍生的大量金融服务需求,将是大陆银行赴台设点的主要业务标的。这与秦晓的看法相当一致。

  虽然台方的许可办法还未出炉,但岛内银行业界加快“西进”的姿态也相当积极。MOU生效后,除7家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满2年的台湾银行可望升格为分行,台湾最大公股银行——台湾银行2月初在上海成立了办事处,而中信金控、国泰金控、兆丰金控、远东商银等台湾银行业者也在积极与大陆银行洽谈合作事宜。

  MOU生效只是两岸金融合作的一个”起跑点”,如何循序渐进持续向前,下一步的“探路”目标备受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两岸金融合作正按照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稳步开展,目前正加快安排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以及解决人民币现钞调运等工作。

  民革中央提交的党派提案之一则针对加强沪港台金融合作,提出由上海证交所联手香港、台北证交所联合编制沪港台股票指数、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数,并互相挂牌,为三地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产品,使三地企业分享资本市场利益。

  提案认为,应大力推动沪港台三地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资金、技术、创新、人才、监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以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案还建议:建立沪港台征信平台和合作机制;建立沪港台金融风险控管合作机制;加强金融行业基础协调,注重跨境对接;放宽限制,促进高端人才流动;实施沪台货币便利化兑换措施;积极探索离岸金融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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