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3月7日电(记者 童静宜)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义乌市阿里巴沙信息咨询服务部(普通合伙),已通过工商部门登记正式成立。
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商投资一直实行专门的管理制度,先后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外商投资法律法规。通常所说的“三资企业”,将外商来中国大陆投资限定在公司制的法人企业形式。
去年11月25日,国务院出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随后国家工商总局也专门出台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而对外商打开了设立合伙企业的大门。
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或外国企业、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均可设立合伙企业,这就使中国公民首次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外商共同设立企业。
据悉,与公司制企业相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具有设立简便、管理灵活等特征。但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与内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相比,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投资主体、登记管辖范围、产业政策、法律适用原则等方面,都需特别留意。
3月1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已向江苏昆山太阳城园艺中心颁发了中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