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建议加强沪港台金融合作

2010-03-08 0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路梅)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民革中央以提案方式建议加强沪港台金融合作,推进三地证交所共建证券交易平台,并积极探索离岸金融业务的合作。

  这份提案建议,上海证交所联手香港、台北证交所联合编制沪港台股票指数、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数,并互相挂牌,为三地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产品。三地证交所可共建统一交易平台,还可在沪港台证交所建立国际板后优先上市对方企业,供三地民众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陈重华指出,沪港台三地的金融合作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区域互动的重要部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预示着两岸金融合作将进入实质阶段;再结合内地与香港间的CEPA协议,沪港台金融合作已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提案也强调要建立沪港台征信平台合作机制,就三地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实行信息共享;建立金融风险控管合作机制,定期进行工作协商,特别在创新产品试点、危机处理等方面加强协调。“比如,沪台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可以先在香港上市,面向国际投资者销售,经受香港成熟市场和法律的监管过滤。”陈重华说。

  陈重华指出,由于长期缺乏实质性合作,三地金融机构的分类、金融业务的称呼和标准流程、金融统计等问题尚未一致。建议有关部门协调沪港台三地的会计标准、金融法规和金融用语,推动金融资讯交流和金融法规的对接;还应实行适当优惠措施,以促进高端人才的流动和对接。

  提案建议积极探索离岸金融业务的合作,在上海洋山港发展专门对台离岸银行业务,并利用离岸金融在管制、税收等政策方面的优惠措施,吸引更多台资金融机构向长三角聚集。

  “现在沪港台金融合作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陈重华强调,“我们应抓住时机,大力推动三地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资金、技术、创新、人才、监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构建沪港台互动、互补、互赢的金融合作新格局,共同提升三地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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