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获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已批准证监会的要求,暂缓执行当日下午电讯盈科私有化聆讯裁决,并将于16日进行上诉聆讯。
香港高等法院下午通过电讯盈科私有化决议。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同意电讯盈科大股东代表律师的观点,缺乏证据证明任何独立股东是不真诚地投票,相信小股东投票只是希望能获得每股4.5港元的回报。法官又指,虽然证监会以个别股东将股份大量拆小来增加赞成“人头票”为理由提出质疑,但在香港拆小股份转手的行为并不违法。
香港证监会代表律师随即提出上诉。要求暂缓执行电讯盈科私有化裁决。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并非反对电讯盈科私有化,而是关注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反映,以及是否合乎公平原则。他说:“若干关于分拆股份的重要法律论点引起了公众的重大回响,但在本次裁决中未能充分澄清,我们对此表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