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企业贷款逾期可获风险准备金补偿

2012-06-27 09:03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范乐

  据市场星报报道, 中小企业贷款逾期,财政来代偿。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安徽省已出台《安徽省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实施细则》。今后,申请特色产业基地专项贷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中小企业,贷款逾期1个月,都可由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启动风险准备金代偿程序。

  先受益企业:2类

  安徽省为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贷款、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特色产业基地(含产业高度集聚的专业化工业园区和园中园)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已享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支持的企业和当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项目的企业)专项贷款、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以及统借统还专项贷款(用于为商务、财政部门推荐,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的统借统还贷款提供代偿)安排了风险准备金。

  首批获益的是申请特色产业基地专项贷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中小企业。我省建立了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由省财政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为我省特色产业基地内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提供代偿。

  单笔贷款:500万元以内

  专项贷款采取与合作银行直接合作模式,由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我省特色产业基地内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及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专项贷款余额按风险准备金5倍放大,并逐步提高到10倍左右。风险准备金承担代偿损失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本金总额。

  专项贷款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向市县财政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市县财政部门初审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随同推荐函一并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向合作银行审核推荐。省财政厅分批次办理申请和发放,原则上每个月办理一次。

  单笔企业贷款金额一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前款不清后款不贷。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合作银行应按规定执行下浮利率。

  风险准备金:承担坏账15%

  申请专项贷款的企业,必须按专项贷款额的2%比例缴纳企业风险保证金,存入该贷款银行专门账户。企业风险保证金的开户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按协定存款的方式计息,利息收入用于补充企业风险保证金。

  贷款逾期已达1个月的,由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启动代偿程序。单笔企业专项贷款呆坏账损失由企业风险保证金、风险准备金和贷款银行按70%、15%、15%的比例分别承担。若企业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代偿的,不足部分由风险准备金承担。

  对于专项贷款逾期未还的企业,省财政厅、主管部门、贷款银行将予以通报,其逾期贷款信息将记入银行的“企业及法人代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在清偿完逾期贷款前停止其申报有关财企专项资金的资格,对于1年内发生1次专项贷款呆坏账的,对该市、县进行通报,1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专项贷款呆坏账的,暂停该市、县专项贷款推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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