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广州分行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无政策障碍

2009-10-15 15:24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肖燕

  广州人行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无政策障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广东已开展三个月,针对之前企业反映的备案、出口退税等政策手续较为繁杂等问题,人行广州分行昨(14)日表示,试点管理办法已建立了一系列便利企业的措施和制度。另外,海关和税务部门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报关和退税等配套政策,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无政策障碍。

  该行还透露,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境内地区为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四个城市,境外区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在这个基础之上,广西等省区也在积极申报进入下一批试点地区,但这还有待国务院的批准。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能带来违规资金进出的风险上,人行方面称,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另一方面也要防范资金违规流入流出,防范洗钱等行为,人行将从四方面严格把握风险,这包括:严格把握试点企业的选择,选择资信良好、国际贸易经验丰富,且能够严格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各项规定的企业进行试点;对试点企业进行总量控制;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采用事后监管的方式,确保试点在贸易项下进行,防范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资金相互混淆;除了通过现有的反洗钱及人民币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对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加强监管外,还将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金与货物流的按日总量匹配核对,加大事后检查力度,形成有效监管。(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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