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金融衍生业务:管住你不容易

2009-03-26 14:33     来源:新京报     编辑:肖燕
  据《新京报》报道,国资委近日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其中,对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做出相当严格的规定;在必要的罚则部分,此通知与去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一脉相承,明示将对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国资委这道令牌当然恰逢其时。不过,客观地看,要达到各方都满意的良好效果也并不容易。

    所谓恰逢其时,一者历经两年危机洗礼,国际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近期的波幅明显加剧,其中所蕴含的交易机会颇为诱人。从事衍生品业务可以弄“快钱”,对财雄势大的央企而言这样的诱惑实在不小;二者多数央企已在“体制红利”呵护下于主业领域确立巨大优势,但伴随国内经济减速,靠国内主业来维持或推升利润增速的机会也在减少。为达到主管部门考核目标,内外部因素交织在一起,亡羊补牢,早打预防针是必要的。

    但要保证这个通知贯彻不走样,仅靠条文规定是远不够的。

    首先是如何界定合理的套保和不合理的投机。先举一例,去年东航衍生品油品业务亏损爆发,外界指摘声一片,但东航却仅承认判断油价走势失误,坚称该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一没有越权、二没有投机。综合当时的情况分析,东航还真不是胡搅蛮缠。众所周知,东航等航空巨头们受制于中航油公司垄断燃油定价权,如果不做大套保规模,就很难对冲内外部价差成本。如果罔顾一些上游资源产业垄断的现实,而仅仅要求下游企业放弃套期保值的风险规避手段,同时却又要进行硬数据的业绩考核,这几个目标本身的矛盾将很难调和。

    再举一例,航空公司多数负债率偏高、现金流紧张、亏损面较大,但仅从这几个理由出发,难把油品类的衍生品业务取消。仅有衍生品业务相关通知,而不从破除有关企业上下游垄断藩篱入手,恐难真正实现出资人的利益。再进一步,即使企业从审慎原则出发,遵命停办衍生品业务,当真就是应对风险的正确态度吗?

    笔者认为,讨论规避衍生品风险秉持开放的态度是正确的,但不宜脱离企业经营情境,甚或低估涉事企业智商。学理上,风险与不确定性不同,风险其实是可以管理的。若要杜绝央企不合理的衍生品投机,莫若先理顺整个产业链,恢复央企本身的企业身份和功能为好。

    □沈洪溥(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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