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就债券交易流通审核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限制条件,废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9号发布)第四条第(四)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5号第二条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本公告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做好债券交易流通相关工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