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南京市政协主席 缪合林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做好新时期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南针”。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交织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这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需求、新挑战。一是工业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如失业问题、劳资矛盾突出,像去年富士康的“十二跳”、农民工开胸验肺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城市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城市贫民区、“三无”农民、房屋拆迁等问题困扰着我们。三是风险型社会带来新挑战,4.2亿网民力量,催生了公民集体行动的增加。四是多样性社会带来新挑战,导致社会热点问题不断产生,考验着政府社会管理能力。
面对这些挑战,社会管理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理念相对滞后。存在着“钱、管、糊”的观念,“钱”就是认为GDP上去了,花钱可以买平安。“管”就是存在思维方式上的管制性、管理方式上的定制性、管理手段上的强制性,认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天下太平。“糊”就是认为不出事是本事,能摆平是水平,不按社会管理的规律办事。
二是体制机制陈旧。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手段单一与滥用权力、行政傲慢与行政无能并存,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往往办事无“腿”、说话无“嘴”、调控无“手”、执法无“权”,因而造成管理无效。三是社会参与不够。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从每万人拥有量来看,日本97个,美国52个,我国仅为2.7个,造成社会管理的社会参与度不高。
建议从五个方面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一、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GDP、轻社会建设的观念;要坚持“不与民争利”,优化、强化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争“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甚至国际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建议中央政府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各地提供指导,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改变多头管理局面,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形成社会管理的工作合力。
二、推动社会管理模式扁平化。要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改变垂直管理模式,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做到横向到边;要建立社会管理的缓冲带,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在缓冲区得到充分排解,避免造成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对立;要推进以城乡社区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的原则,稳步推进镇村体制向街道社区体制转变,逐步建立现代新型社区。
三、大力发展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要通过有序敞开“大门”,规范准入“门槛”,“放开一大片,限制一小部分”,即放开服务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制定各项扶持政策,制定有关法规,让他们在法律框架内配合政府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限制有可能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社会组织的发展,保证社会稳定。要实现政府部门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通过政府的“瘦身”放权,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四、强化社会舆情的收集与处置能力。在各级地方政府设置舆情综合管理和协调机构,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分析;完善舆情收集手段与方式,在基层增设信息收集点,对舆情进行动态收集,并根据舆情烈度分层级及时报送。
五、发挥政协在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根据社会结构、阶层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界别设置,使各界群众都能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制度和委员结构,使其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真正代表和反映所在界别的利益诉求;要把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反映基层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在社会管理中起到“预警器”和“安全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