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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桂台湾居民可就地换发“台胞证”

2013年07月02日 09: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自7月1日起,在湖北、广西两地的台湾居民可通过各自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地申请补、换发5年期“台胞证”。

  据两地公安厅介绍,“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台湾居民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签注页即将用完的,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策,申请补、换发“台胞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填写完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张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湖北省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加急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记者 艾启平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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