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广东佛山警方签发出第一本5年期台胞证和第一个5年有效居留签注,持证人林明晛是台北县人,在广东佛山投资办厂多年。
“台胞证”全称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台胞往来大陆的凭证,台胞往来探亲、旅游、投资、经商,都要事先办理台胞证。
根据中国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实施新便利措施的通知精神,佛山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从2010年5月起为生活在该市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月3日签发出第一本台胞证。
据佛山警方介绍,台湾居民可在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窗口申请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与以往不同的是,申请人不必前往香港、澳门中旅或其他地区换发、补发。
此外,佛山警方出入境管理处还可为台湾居民办理台胞证和签注提供单向速递服务,工作、生活在佛山市三水区、高明区等地的台湾居民,不必再为领取台胞证和签注来回奔波。
据佛山警方统计,目前工作或生活在该市的台湾居民有5000多人,台资企业约1000家。(记者 孙建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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