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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峡金融合作:尽快建立货币清算机制

2011年05月04日 08: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刘明康(左)和台湾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陈裕璋(右)4月25日在台北101大楼举行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银行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的首次监管磋商。图片来源:法制日报

  4月25日,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在台北举行第一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活动。本次磋商被认为是继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与《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之后,双方金融合作的又一重要进展,而这也为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刚经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特别提到要“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3月30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大陆方面正在积极研究推动以适当的方式建立两岸的货币清算机制,并希望尽早取得进展。这意味着以ECFA为标志的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将深化发展,继贸易、投资、金融产业合作之后,货币层面的合作议题将是下一阶段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个重头戏。事实上,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的基础上,当前两岸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既是两岸交流往来与经贸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两岸双方各自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符合两岸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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