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4日在厦门举行仪式,为2010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资格的台湾居民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代表司法部宣读了司法部授予47名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32名到现场参加颁证仪式的台湾居民在依次上台领取证书时都非常激动,一致表达了要为两岸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民生福祉做出贡献的愿望。
台北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高级顾问游志郎代表被授予资格人员发言。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陆开放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台湾相关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1954年出生、在电视传媒领域工作了20多年的游志郎说,参加这次考试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挑战,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过程。游志郎表示,这次获颁证书后,将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以后要在大陆工作,努力在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方面做出贡献。
据悉,全国有近35万人报名参加了2010年司法考试,其中参加考试的台湾居民有392人,4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绩。
据来自司法部的统计数字,2008、2009、2010年3年总计有台湾居民1583人次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140人成绩合格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有16人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记者余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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