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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化涉台案件审判 助推两岸司法合作

2011年01月17日 08: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与台湾有着深厚商缘、法缘的福建,着力强化涉台案件审判,助推两岸司法合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16日透露,去年,福建各级法院就审结涉台案件2041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914件。

  福建在涉台案件审判中开创中国大陆之先河,率先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开辟涉台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在台资企业设立巡回办案点、涉台法律服务点。同时,为了为两岸交流合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福建各级审判机关还从台湾同胞、台籍人士及台资企业高管人员中选任涉台案件陪审员、调解员,参与涉台案件的审理。

  马新岚今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说,为服务两岸交流合作,去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加强涉台审判工作意见,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并聘请139名台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为呼应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携手台湾相关机构,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并与浙江、广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海峡西岸经济区法院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与台湾法院开展司法互助活动,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2914件,构筑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目前,福建法院已建立了与台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联系沟通机制和涉台联络员制度,做好涉台投诉信访。

  马新岚表示,今年福建各级审判机关仍将着力先行先试,健全完善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推进涉台审判专门化、规范化。(记者 孙贤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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