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苏州在涉台审判领域出台规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2009年09月26日 12: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南京9月25日电(记者顾烨)苏州市25日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建立涉台民事商事案件委托和邀请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在江苏省内首次以成文形式规定在涉台民商事审判领域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这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该《意见》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制定,详尽规定了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启动委托邀请台办调解工作机制的原则、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和运作规则。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冬冬说,苏州出台这样的创新举措,旨在通过整合法院与台办两种力量,实现司法与行政资源互补,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台民事商事纠纷。这也是司法保障台资企业发展,促进苏州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开放创新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苏州市是台资企业密集区之一,据了解,目前台商在苏州所投资的企业已经达到860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达480亿美元。一批高科技龙头企业如明基、华硕、富士康等把苏州当作未来在大陆扩展的重要基地,在苏州成立了研发中心。同时,涉台民事商事纠纷也出现逐年大幅攀升现象,呈现出案件数量多、增长快、类型新、处理难等特点。

  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处理事关两岸的经贸合作和台资企业的发展,苏州市中院坚持平等保护两岸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基本原则,公正高效审理。自2002年取得相关管辖权以来,苏州市中院审结了台湾老树饮料店商标维权案、达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维权案等一批涉台民事商事案件,有效发挥了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增强了台商在苏投资的信心。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台湾新闻 两岸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