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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级法院拟建涉台案件绿色通道

2009年09月16日 09: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省法院日前出台《关于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提出,全省各级法院将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涉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手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同时,健全完善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聘任台湾法学界人士担任涉台案件专家咨询员,选任台胞、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调解员等,推进涉台审判工作专门化、规范化。

  据介绍,为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福建省各级法院将完善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做好涉台案件的诉讼文书送达工作,并加强对涉台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进一步公开案件受理和审判流程,保障台湾同胞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发挥台商协会、特邀调解员等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涉台纠纷;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台胞、台资企业的法律需求,多方位、多渠道地延伸涉台司法服务。

  福建省还将稳妥办理涉及台资企业的执行案件,合理把握尺度,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不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记者 包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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