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26日电(记者郑良)3月25日,漳州市龙文区法院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继3月16日大陆县级法院首家涉台案件审判庭在芗城区法院成立后,漳州市南靖、长泰、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龙文等8个法院近日均成立了“涉台案件审判庭”。
3月19日,漳浦县法院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并现场向首批12位涉台案件特约调解员颁发聘书,聘请包括台商在内的“专家”担任特约调解员,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更好地开展涉台案件审判工作。
据介绍,新成立的“涉台案件审判庭”是一个单独建制的专门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包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法人、台资企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等案件,同时为在漳州的台胞、台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
3月5日,大陆首家“涉台案件审判庭”在漳州市中级法院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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