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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新措施加强供港澳台食品检验监管

2008年12月05日 08: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12月4日电(记者 许雪毅)福建省近日实施8项措施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中特别提出,要加强供港、澳、台食品检验监管工作。

  记者4日获悉,福建检验检疫局研究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日前向福建全省发布实施。该意见包括8项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强供港、澳、台食品检验监管工作。加强对台小额贸易点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贸易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分析,在对涉台食品实施快验快放的同时,对输台敏感食品实施重点检验监管;重点做好供港澳活动物、肉、蛋、奶、蔬菜、饲料等检验检疫工作,近期特别是加强三聚氰胺的检测监管工作;加强国检、海关、边防、外代等单位的协作和信息沟通,强化把关合力,共同保障涉台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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