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1日电 源于河南省邓州市的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受到中国高层重视和肯定,胡锦涛、习近平、贺国强等近日分别作出批示,强调要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这一创新做法将在全国农村推广。
近日,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习近平、贺国强以及回良玉等也作出指示,肯定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要求将这一好经验在全国农村推广,并在推广中不断完善。
官方消息指出,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方面有许多新的成功经验。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得到了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11月10日,中组部等多个部门在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讲话中说,要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经验,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邓州农村2004年率先创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运用这一工作法,邓州市农村信访量、集体访、越级访等都大幅下降,农民人均收入也大幅提高。其后这一工作法逐步在河南全省村级组织进行了推广,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所在村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通过 “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是民主决策,通过党内外群众的广泛参与,既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加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鲜明特点,就是以规范的程序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治建设有效操村级民主政作,稳步推进。村里的重大基础建设、重要民生问题办理情况、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务都纳入民主决策的内容,改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据了解,当地老百姓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好处编成了顺口溜广为传诵:“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决议行,公正又透明;事事公布到,群众不会闹;‘四议两公开’,和谐真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