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李菲)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是衡量我国妇女地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评价指标。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
――加强源头参与。推动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一个名额”“妇女名额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等规定。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推动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情况列入执法调研的重要内容。
――加强宣传和经验推广。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推动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法规政策,纳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宣传和法制宣传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各地经验的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农村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不断增强“四自”精神和竞争意识。
――强化教育培训。一方面,要按照《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0年)》和《2006―201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把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能力纳入培训整体规划,列入培训重点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妇女骨干参选参政能力的专项培训,举办有质量、有特色的培训班。依托农技校、农广校、农函大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掌握科技知识和致富技能,增强竞争实力。
――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农村妇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妇代会在动员广大妇女参加选举、积极推荐女性候选人、培养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等方面的作用。依托农村妇女社会组织、农村妇女经济组织、农村妇女活动阵地,帮助农村妇女锻炼和展示才干,争取更多妇女的信任和支持,为妇女进入村委会打好基础。
全国妇联:我国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取得新突破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2008年新一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很多地方及时探索出台了有利于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积极政策,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取得了新的突破。
――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507272人,所占比例为21.7%。湖南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高达31.4%。河南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基本实现了村村都有女“村官”。
――女村委会主任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村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58891人,所占比例为10.2%。
――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渠道不断拓宽。越来越多的妇女当选为村民代表,担任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女干部年龄和文化结构更加优化,女性群体意识逐步增强。不少女性高校毕业生被选聘到农村任职。广大女“村官”活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个领域,以扎实勤勉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