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3日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参加新农合的人数已达8.3亿,新农合制度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
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1331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的71.5%。自2003年试点以来,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补偿1.2亿人次,门诊补偿13.1亿人次,1.8亿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从试点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180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从25%提高到41%。
“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央财政投入148亿元,地方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改造和新建农村卫生机构3.6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2.4万个,并为2.4万多个机构配备了设备。2008年10月,中央财政追加投入22亿元,支持6000个左右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经过建设,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设施条件有了根本性变化。
2008年,获得住院补偿的参合农民有一半是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有1/3是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获得门诊补偿的参合农民98.6%是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较2003年提高了19.6%。
目前,全国还有近12%的行政村没有设立卫生室。医改实施方案提出,要用3年时间,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建设,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新农合筹资水平从试点初期的年人均30元起步,目前达到年人均100元。从2010年开始,我国将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将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