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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拒绝到索马里海域工作被辞退

时间:2010-08-02 13:10   来源:工人日报

  身为一名船员,今年33岁的颜先生被公司指令到海盗横行的索马里海域工作,但颜先生认为这是一个危险海域,要求公司书面保证到危险海域前让其下船避险。这个要求不仅被拒绝,颜先生还被公司炒了 “鱿鱼”。颜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公司的书面警告处分,同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一审法院未支持颜先生的诉请。颜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7月27日下午,本案二审开庭。

  去索马里工作前要求避险

  颜先生于1997年8月进入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据颜先生诉称, 2009年4月29日,公司通知他于当月底带护照到公司办理签证,并将于次月8日前往新加坡上船工作。颜先生认为他当时慢性胃炎发作且家中有事,不过他还是如期到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请假。

  公司并没有认可颜先生开具的病假单,于同年5月4日再次向颜先生发出通知,要求他上船工作,并于当月11日对颜先生作出了书面警告处分的决定。

  颜先生多次交涉未果后,公司又于同年6月3日第三次向颜发出通知,要求颜于当月5日办理前往索马里海域工作手续。颜先生于该日前往公司交涉,要求公司撤销警告处分决定,并要求公司书面保证到危险海域前让其下船避险, “但公司不仅不予理解,反而于当日就对我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决定。”

  颜先生申请仲裁,未获仲裁委支持。之后,他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撤销公司作出的书面警告处分,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4万元。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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