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岛内某家绿营媒体在2年前刊登富少李宗瑞案被害人裸照,该媒体副总编辑及记者3人遭起诉。台北地院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个月到6个月不等。
据报道,法院判决指出,该绿营媒体在2012年8月14日以《李宗瑞之父 请辞元大金董事》为影剧版头条标题,刊登3张经过马赛克处理的裸女照,报道“李宗瑞涉迷奸案,继日前曝光部分淫照…,另外两张分别是两名模特儿,全裸躺在床上,三点全露,其中一张女模手腕上还戴着夜店手环”。
检方认定该媒体散布他人窃录画面,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副总编辑及记者等3人。
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处该媒体副总编辑邓蔚伟6个月刑期,影视艺文中心撰述委员刘卫莉及记者陈慧贞各3个月刑期。(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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