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名女子日前从网站看到自己被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的影片档,决向检方控诉李宗瑞的恶行,检方将此案并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李宗瑞昨(13)日被借提到“高院”聆讯时,面对新的指控,沉默未辩解,律师则要求阅卷,再研拟后续响应。
李宗瑞昨面对媒体提问,不发一语、面无表情的进入法庭内。据了解,近2小时的庭讯过程,李宗瑞得知又有被害人出面控诉时,情绪没有太大起伏,选择沉默以对,委由律师代为发言。
李宗瑞一审被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性侵9女,依乘机性交罪判刑18年6月;偷拍15女,依妨害秘密罪判3年10月、恐吓罪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并赔偿12名被害人1425万新台币。检察官、被害人都认为判刑过轻,提起上诉,案由“高等法院”审理中。
新的被害人向检方表示,前年5月在某夜店参加友人party,李宗瑞说要送她回家,上车后,喝下李给她的矿泉水,什么事都记不得,怀疑被下药,性侵过程完全没有印象。被害人哭诉,她与李宗瑞只是普通朋友,李竟对她作出这种事,影片目前仍在网络上流传,已经毁了她一生。
检方从影片中发现,被害人被李宗瑞性侵有两部分,李先对神志不清的被害人性侵;翌日被害人醒来,李又霸王硬上弓,被害人有说“不要”,并以脚踢、用手推开,认为李已违反被害人意愿涉嫌性侵。(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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