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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旧将郭瑶琪收受“茶叶罐”贿赂 遭判8年刑期

2013年12月06日 09: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郭瑶琪旧照。(图片取自台湾“中央社”)

  中国台湾网12月6日消息 在台湾有“铁娘子”之称的台当局前“交通部长”、陈水扁旧将郭瑶琪,因任内收受南仁湖集团负责人李清波装在茶叶罐的2万美元,被控图利厂商。台“最高法院”认为,郭身居“部长”要职,收受贿赂,败坏官箴,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她8年刑期。郭将成为全台地区首位因“贪污罪”入狱的女“部长”。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判决指出,郭瑶琪2002年间与李清波结识;2006年7月李为投标台铁台北车站商场经营权,指示儿子李宗贤将2万美元装进茶叶罐,送到官邸交给郭瑶琪,赞助郭的儿子赴美学费。事后,郭就该招标案两度做出重开厂商说明会的指示,有利南仁湖集团参与投标。南仁湖后来考量台北车站商场需更新电力、空调及消防设备,需另斥资数亿,成本太高,未参与投标。法院一、二审均认定郭瑶琪有收受餽赠,但与投标案无对价关系,不构成“收贿罪”,判她无罪;惟法官都指她的行为有违官箴,有惩戒或惩处的余地。

  全案经上诉,台“最高法院”撤销无罪判决,发回更审;台“高院”更一审认定,郭收贿后的举动与其收受2万美元有对价关系,撤销无罪判决,改判8年刑期。郭不服更一审有罪判决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以“事实尚未厘清”为由,再次将案件发回更审,更二审仍认定郭瑶琪有罪,予以重判 。

  案经上诉后,台“最高法院”认为郭瑶琪辩称收受2万美元与自己任“交通部长”职务上的行为及影响力没有关联、无对价性,显与一般认知、事理及常情有违,本月5日驳回上诉,维持8年刑期判决,褫夺公权4年,并予追缴不法所得。

  郭瑶琪的律师、有意角逐2014年台北市长的顾立雄5日得知判刑确定后表示,郭瑶琪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心情非常沮丧;她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包括“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为自己平反。但法界指出,不管郭瑶琪再采取什么样的司法途径进行救济,并不会影响执行刑期;检方收到判决书后将会对郭发出执行命令。

  据报道,行事风格强势的郭瑶琪,出身台湾基层,仕途一路深受陈水扁器重、栽培,曾出任陈水扁办公室公共事务室主任、台当局“工程会主委”、“九二一”震灾重建委员会执行长,继而出任“交通部长”。郭瑶琪被视为扁的爱将,她曾在脸书(facebook)上撰文挺扁、支持陈致中。(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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