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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 更二审被判8年

2013年03月28日 14: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更二审仍判8年。(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3月2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被控5年前利用台北车站商场出租标案,受贿2万美元。法院更一审认定,她收钱后两度指示台湾铁路部门重办招标说明会事实确凿,改判8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郭瑶琪上诉后,更二审维持判决。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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