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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判决惹非议 三名法官自请评鉴创首例

2013年05月07日 14: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一审判决惹议。承审法官林孟皇今天说,决定自请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合议庭另外两名法官也跟进,创下法官自请移送评鉴的首例。

  台北地方法院承审林益世案审判长为吴秋宏、受命法官纪凯峰、陪席法官林孟皇,4月审结认定林益世行为不构成贪污,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7年4个月徒刑。同案被告林母沈若兰、彭爱佳等人通通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出炉后,舆论批评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轻判,作家冯光远等人在脸谱网(facebook)上发起“台北地院,我呸”活动,至今超过6万人次按赞。

  林孟皇今天发表声明表示,林益世案宣判后,因判决不符台湾民众法律感情,引起高度非议,并对司法公信力产生高度质疑。合议庭三位法官遭到舆论各种批评与指教,因此他决定自请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另两名法官吴秋宏、纪凯峰也同意分别提起。

  林孟皇说,身为陪席法官,虽无力主导整个审判过程,但既身为合议庭的一员,处理本案时,既然自认遭遇舆论及外界不实的批评与指责,为消除误解,以免名誉受损,并维护民众对司法信赖,他认为有必要依法官相关规定,请台北地方法院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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