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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对林益世案判决不服 近日将提起上诉

2013年05月02日 16:1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贪污案依恐吓得利罪判刑,台检方特侦组对判决不服,近日将就本案提起上诉。

  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张进丰上午表示,林益世在“立委”任内向陈启祥索贿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又于“秘书长”任内向陈开口索贿8300万元,都是藉公务上的“立委”、“行政院秘书长”身份犯下贪污罪,特侦组已研究判决书的内容近日提起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林益世7年4个月,并判决林母沈若兰贪污、洗钱无罪,判决林妻彭爱佳以及林益世的2个舅舅洗钱罪无罪。

  张进丰说,林益世收受陈启祥贿款时,沈若兰也在现场帮忙收钱、藏钱,与林益世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是林益世的贪污罪共犯,她还涉及藏钱,因此对于台北法院对林母等4人的无罪判决全部都会提起上诉。

  张进丰说,林益世的“立委”身份对于“中钢”有行政监督权,虽然“中钢”是民营公司,但当局还是最大的股东,人事问题是当局说了算。“中钢”董事长也是官派,而林后来调“行政院秘书长”,对“中钢”的实质影响力更甚于“立委”时期。(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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