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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因妻遭性侵怒杀发小 被判14年

2012年12月31日 10:5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一林姓男子因不满詹某性侵及强拍妻子裸照,愤而持刀砍杀对方致死,台“最高法院”30日依杀人罪,将林男判处14年徒刑定谳。

  据报道,林某和詹某是儿时玩伴,去年9月间,林某偶然发现詹某手机内居然有自己妻子裸照,回家质问妻子得知,妻子的确遭到詹某性侵,并被强拍裸照。

  林某本想忍气吞声,没想到詹某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持续对林妻毛手毛脚。一气之下林某愤而拿刀追砍教训对方,不料一时失去理智将詹某砍死;随后报警自首。

  当地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4年,辩护人主张林某是义愤杀人而提起上诉;被台“最高法院”以不采信为由驳回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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