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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提龙潭案再审申请 法院今裁定驳回

2012年12月26日 22: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龙潭案日前以陈水扁两罪合并执行18年半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600万元定谳,陈水扁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台湾“高等法院”经过开合议庭认定所提内容均不具“崭新性”,今裁定驳回。

  根据裁定,陈水扁是以共同被告马永成、蔡铭哲在“二次金改案”的证词及证人辜仲谅在“红火案”的陈述为新证据,向“高等法院”提起再审的。(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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