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
二十四、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执行本协议相关活动所获个人资料、营业秘密及其他资讯予以保密。但依请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
二十五、限制用途
双方同意仅依请求目的使用对方提供的资料。但双方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二十六、文书格式
双方同意资讯交换、通报、查询及业务联系等,使用商定的文书格式。
二十七、协议履行与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本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十八、争议解决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除另有约定外,协商应于请求提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举行。
二十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三十、签署生效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本协议于十二月二十一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会长 陈云林 董事长 江丙坤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