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紧急救治
二十、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就两岸重大意外事件所致伤病者的紧急救治措施、资讯交换及伤病者转送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紧急救治措施
双方同意对在己方因重大意外事件所致伤病的对方人民,提供紧急救治,协助安排收治医院,并采取其他适当医疗措施。
二十二、紧急救治资讯交换
双方同意重大意外事件发生方,应尽速提供对方伤病者名册、伤病情形、收治医院和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资讯。
二十三、紧急伤病者转送协助
双方同意重大意外事件发生方,于对方请求时,应积极协助办理伤病者转送事宜。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