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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子女涉伪证罪 或将捡垃圾代替服刑

2010年02月04日 08:5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家人所涉伪证案,台“高院”昨天判处陈水扁子女及女婿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3人有期徒刑3月,由于伪证罪不能易科罚金,3人若不上诉可申请易服社会劳动。台北地检署说,目前易服社会劳动项目,是以环境清洁美化为主,基于社会观感及赎罪的回馈心,当事人不可能挑选劳动项目。因此,陈水扁家成员若在案件确定后,向台检方声请服劳动,应该还是要去做打扫、捡垃圾等美化环境的劳动工作。

  台检方表示,由于陈幸妤等3人的户籍,都设于高雄,日后3人若易服社会劳动,可能是高雄地检署负责执行。易服社会劳动制度是去年9月起实施,该制度是指岛内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刑犯,以无偿的社会劳动服务代替入监服刑,可避免因短期入监所衍生的家庭、社会问题,亦可节省监狱执行的矫正费用。

  外界认为,陈幸妤、陈致中等3人分别具有医疗、法律专业,有可能分派从事医疗、法律咨询的劳动项目,但台检方认为,基于社会观感、公平性,并考虑到劳动人的赎罪回馈心,不可能替劳动人“量身订做”劳动项目,如果分派陈水扁家成员类似劳动工作,恐怕会遭人非议。(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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