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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扁解除律师委任是想尽早获释 二审时再拼

2009年05月21日 21: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针对陈水扁今日当庭解除3位律师委任的动作,台检方特侦组分析,陈水扁的策略一是想加速审理、尽早获得保释,二是要让公设辩护人徒具形式,营造一审质量充满瑕疵的氛围,将战线拉到二审。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所涉及公务机要费案、洗钱等弊案,今天开庭时,陈水扁当庭舍弃全部证人的传讯,并解除3名律师的委任。

  对于合议庭指派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辩护,陈水扁说不可能与曾德荣见面;原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石宜琳等人则表示,律师团暂不会解散,会继续提供陈水扁必要协助。

  对此,台特侦组人员表示,依照规定,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审判中未经选任辩护人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为其辩护,主要就是确保诉讼质量、维护被告人权。

  他指出,陈水扁拒传证人、拒绝公设辩护人的目的,一是想加速审理、尽早获得保释,二是想让公设辩护人徒具形式,营造一审质量充满瑕疵的氛围,将战线拉到二审,台北地方法院院长杨隆顺应考虑再增加2人,让公设辩护人不少于先前陈水扁律师团的人数,避免落人口实。

  熟悉台北地方法院公设辩护人制度的台湾法界人士指出,除曾德荣外,台北地方法院应该再指派其余2名张寅焕、唐祯祺公设辩护人给陈水扁。

  台法界人士透露,张寅焕的风格完全颠覆一般外界对公辩的刻板印象,曾有多次被告自己要认罪,张寅焕反认为检方证据有问题,劝被告不要认罪的例子,是检方头痛人物;唐祯祺曾于2004年间台北市公墓迁葬弊案中,为1名涉案人员辩护,为被告争取到无罪判决。(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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