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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放弃辩护消极对抗司法 分析指对其更不利

2009年05月21日 15: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今日当庭解除3位律师委任、放弃声请传唤所有证人,审判长蔡守训当庭指派公设辩护人曾德荣为他辩护,但陈水扁扬言不配合态度。台湾法界人士认为,此举不但会延宕诉讼程序进行,也对陈水扁的官司不利。

  针对陈水扁家所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21日上午提讯陈水扁与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对质。陈水扁宣称对岛内司法感到绝望,因而放弃所有诉讼程序进行,包括解除3名律师委任及舍弃其它证人传唤及诘问,审判长蔡守训依法指定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帮陈水扁辩护。

  开庭前,陈水扁即表示将采取“四不”政策,即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辩、不认罪,消极对抗司法。 另据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包括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等陈水扁的家人,都可以随时独立为其选任辩护律师。

  对此,台湾法界人士表示,合议庭与检察官仍可依职权传唤证人,陈水扁个人放弃诉讼不代表诉讼就此结束;但陈水扁表示此举“徒具形式”,不会与公设辩护人会面。

  一般而言,若遇到被告不愿意配合,律师仍会以调卷、阅卷的方式替被告进行辩护,但效果肯定有限。另外,陈水扁案卷宗复杂,公设辩护人光是阅卷恐怕就要花一段时间才能进入状况。

  台湾法界人士认为,即使陈水扁不配合,但公设辩护人仍会依法负辩护之责,并应尽量搜集有利被告的辩护资料,对于陈水扁有利与不利的事情都应该注意,这是身为公设辩护人应尽的义务。但公设辩护人肯定“非常吃力”,陈水扁若不配合,恐怕只会拖累诉讼进行,对陈水扁更加不利。(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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