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2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昨天出庭证称,当初拒绝台审计主管部门查帐“机要费”,是奉陈水扁指示。至于“公务机要费”核销相关单据,则是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交代才销毁。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继续审理陈水扁涉及的“机要费案”,由陈镇慧的律师林达杰诘问以证人身分出庭的林德训。
今年4月林德训律师诘问陈镇慧时,陈镇慧表示,她放在陈水扁办公室3楼的“机要费”单据,去年520搬到现在的陈水扁办公室后,林德训的秘书陈慧雯就告诉她,单据已被林德训销毁;此外,陈镇慧也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有时要求把“机要费”搬到住处,搬钱前,她会向林德训报告,林德训说“她(吴淑珍)高兴就好”。
但林德训今天反驳陈镇慧指出,去年他被羁押时,来访谈他的2位“监察委员”曾转述前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陈心怡的说法,陈心怡告诉“监委”,是陈镇慧曾交代若被检察官约谈后无法回到办公室,就请陈心怡帮她销毁2005年12月前的核销单据。林、陈对于是谁销毁单据,说法不一。
此外,林德训说,陈镇慧从没向他报告吴淑珍要把“机要费”拿回住处,也从没说过“她(吴淑珍)高兴就好”的话;陈镇慧则是依然强调有向林德训报告,林德训也确实说过“她高兴就好”那句话。
受命法官徐千惠问林德训,如果陈水扁办公室不像陈水扁办公室会计处,有审核“机要费”的权力,为何又拒绝审计主管部门的查帐。林德训答称,不给审计主管部门查帐是奉陈水扁指示。此时徐千惠以严厉语气质疑林德训,“依法”审计主管部门可以查帐,为何只听陈水扁却不“依法行政”;林德训说,他不了解“法律”,但往例“机要费”就是不会让审计部主管部门来查核。
陈镇慧今天透过律师表示舍弃传唤陈水扁,因此“机要费案”陈镇慧部分,相关证人已诘问完毕。审判长蔡守训谕知,陈镇慧的部分将“候核办”,另择期开庭。(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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