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高等法院”今天二审开庭审理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案,法庭上,叶盛茂否认将陈水扁家亲友人头名单泄漏给陈水扁,请求法官调查。
报道称,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涉嫌将洗钱情报泄密给陈水扁,以及泄漏花莲三栈溪案侦查情资给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一审被依图利、泄密等罪判刑有期徒刑10年。
全案移审到台湾“高等法院”后,叶盛茂又被控将前“高检署查黑中心”向“调查局”函查25名扁家亲友人头户名单传真给陈水扁。不过,叶盛茂今天仍坚持否认犯罪,对于检方指控他泄漏扁家25个人头户名单,他强调“洗钱防治中心主任”周有义有跟他透露这件事,但没有给他这份25人名单。
对于特侦组在陈水扁在宝徕住所搜索时,查获从“调查局”传真到“总统府”的这份传真函,叶盛茂指出,传真函与“调查局机要室”所使用的机型不同,“机要室”的计算机也无法直接联机,依这25人的身份证字号查出他们的姓名,这份名单也不是“机要室”所做的。
莅庭检察官罗松芳反驳叶盛茂表示,2006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周有义将这份“查黑中心”的函文拿给叶盛茂面报,6时再将函文还给承办人钟高明,右上角还有传真时间是晚上7时12分,这份传真上面还有“调查局”影印的水印,只要到“调查局长室”实地勘查传真就知道了。
叶盛茂强调,他从来没有收受陈水扁任何好处,更没有任何求官和保官的行为,相信大家看了陈水扁家相关弊案发展就可以了解。叶盛茂说,他将用余生之力,全力争取自己的清白。(章潘)
[ 责任编辑:张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