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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涉泄密案提上诉 台“高院”裁定其具保停押

2008年12月24日 21: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图利、泄密等案,台北地院一审判决10年徒刑,叶盛茂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后,当庭谕知叶盛茂以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具保停止羁押,并限制住居。

  据台媒报道,叶盛茂去年12月与今年1月间,疑似将国际洗钱防制组织提供给台湾“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的有关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情资,透露给陈水扁,同时将公文正本交给陈水扁,并未向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报告,疑涉隐匿情资。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审理期间,在10月6日认定叶盛茂泄漏陈水扁家族疑涉洗钱情资给陈水扁,造成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困难,让陈家获得利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当庭以涉重罪及有串证之虞,裁定收押禁见。叶盛茂羁押迄今已两个半月。(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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