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特侦组针对台北法院两度无保释放陈水扁提出抗告,台“高等法院”昨天撤销台北法院原裁定,发回更裁。台北法院原本计划今天上午开庭,但陈水扁因控告台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肇敏诽谤案,上午10点必须到“高院”开庭,所以顺延到下午2点进行。
报道称,针对台检方特侦组不服陈水扁两度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无保释放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在昨天凌晨正式撤销台北法院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再度发回台北法院更裁。依据“高等法院”的裁定,陈水扁有十余亿元(新台币,下同)匿藏海外,确有逃亡的动机及机会,而且有勾串证人的事证,所犯又为可处五年以上徒刑之重罪,台北法院原裁定无保释放,“有违司法正义的实现”。
台特侦组起诉的陈水扁家四大弊案与先前的“公务机要费案”,因有牵连关系,原来审理陈水扁家四大弊案的周占春合议庭将案件签出,并给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的蔡守训合议庭。今天下午二度更裁庭,将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审理。更裁有三种可能:一是继续让陈水扁无保释放,二是让陈水扁交保,三是羁押陈水扁。
蔡守训原本通知陈水扁及律师团今天上午开庭,但律师团告知陈水扁上午十点要到“高院”,就他自诉控告陈肇敏诽谤案出庭应讯,合议庭决定改于下午二点开庭。也就是陈水扁今天上午十点要先到“高院”,下午两点再与特侦组展开“攻防战”。
据台媒了解,台湾前“319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成员、台湾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肇敏日前在台“立法院”接受质询时,指2004年发生的“319枪击案”,陈水扁肚子上的枪伤不是在现场造成的。陈肇敏的发言,在台湾社会引发轩然大波,陈肇敏也迫于压力而对陈水扁表示道歉,但是不为陈水扁所接受。陈水扁委托律师徐国勇控告陈肇敏诽谤,并要求民事赔偿1000万元新台币。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控告陈肇敏诽谤案,曾一审宣判陈肇敏无罪,认为陈肇敏是依“319枪击案真调会”的结论而做出此一表示的,判陈水扁败诉。陈水扁不满判决结果,上诉台“高等法院”。(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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