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撤销台北地方法院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发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高层指出,由于承审合议庭须详细研究案卷,预计最快明天才有可能开庭审理,并传唤陈水扁到庭。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中午说,上午10时20分左右已收到“高院”裁定书及相关案卷,并通知合议庭3位法官,由于案卷繁多,且合议庭上周才接手本案,所以必须花一点时间研究。
报道称,台特侦组12日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台“高院”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方法院18日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再度提出抗告后,台“高院”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原本由金融专庭审判长周占春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陈水扁弊案,并两度裁定无保释放陈水扁;不过,台北地方法院25日召开庭长会议后,决定依“后案并前案”原则,将扁案并由原公务机要费案承审合议庭审理。
黄俊明表示,陈水扁案合议庭由受命法官徐千惠、审判长蔡守训、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由于特侦组这波的起诉范围大于原公务机要费案甚多,且“高院”嘱咐原审法院应本于“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适裁处,合议庭势必仔细研究案卷后,再开庭审理。(易木)